宁波获批科技金融试点城市
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推动科技保险创新发展
本报讯 6月14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文,9个城市成为全国第二批科技金融试点城市,宁波成为浙江省此次唯一入选城市。这张新添的“国字号”名片为宁波迈入全国科技金融事业发展第一方队提供了有力支撑。
根据试点方案,宁波市将加大科技型小微企业培育力度,健全创新、孵化、产业化等方面培育服务,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利用金融资源快速做强做大。力争每年孵化科技型小微企业1500家,其中500家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梯队;营造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浓郁氛围,从财政补助、土地优惠、人才安置等方面,支持发展势头好、科技含量高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新三板挂牌,到2018年新增上市公司30家以上。到2018年,宁波市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信贷风险池等财政科技金融资金规模快速扩大,创投、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集聚;新增银行机构若干家,保险机构20家,投资机构40家,担保机构20家;新组建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并投入运行,财政资金规模6亿元,撬动各类社会资本60亿元。
近年来,宁波市科技金融工作先行先试、创新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通过设立10亿元的创业投资、5亿元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先后组建了科技金融协同服务、天使投融资公共服务联盟、创新联盟孵化、互联网金融服务四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开展了科技保险、科技银行等相关试点工作,建立了科技信贷风险池,设立了每年1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每年6000万元的引进共建研究院所建设专项经费,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目前,全市累计培育创新型初创企业6982家,高新技术企业1519家,上市公司59家。通过科技信贷、保险、担保的结合,6000家小微企业获得70亿元贷款的支持。
成为科技金融试点城市后,宁波将落实财政税收政策支持科技银行发展,创新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引导科技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同时,推动科技保险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分散风险、保驾护航,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稳步推进,打造“宁波系”科技保险服务品牌。
本报记者 孟佳韵 通讯员 张文胜 王虎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