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用不完,可不上交了
只要用得合理规范,结余经费仍由原单位自主支配
本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举行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等方面情况新闻发布,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表示,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方面问题,将采取三项措施,未来如果科研经费用不完,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不再上交,由原单位自主处理用于科研。
王志刚介绍,在体制机制方面,经费和项目如何匹配,项目和人员如何匹配?这方面原来是多渠道管理,现在通过改革形成了一个30个左右部门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着力于如何把项目立准,怎么把人选准,实现项目、人、钱的精准匹配,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使相关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事件尽可能少。
针对有钱花不出的问题,王志刚表示,去年发布的国务院11号文件就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作出了新的规定。以往在科研经费管理上,拿发票报销一直是一个体制机制上的症结,这次根据相关规定,给课题组及其所在单位——包括大学和研究院所相当大的自主权。
而关于一些科研单位或部门存在乱花钱的问题,相关规定则尽可能考虑符合科学研究的规律和活动特点,让科研人员和承担科研项目任务的单位有更大的自主权。比如关于报销发票,以往到年底总是面临着不报销不行的尴尬,因为一旦课题结束,剩下的钱会被转走。如今,只要用得合理、规范,即使课题验收了,剩余的科研经费也可以留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自主支配,继续用于科研活动,避免拿发票和实物套现的情况。本报记者 孟佳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