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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新版《高企认定办法》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申报条件放宽,研发费用比例只需5%

  本报讯  记者从浙江省科技厅近日举办的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培训班上了解到,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将使更多的中小企业获益。

  科技部相关专家详细解读了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变化。与2008年版相比,新版在突出创新、坚持高新导向的基础上,特别修改了相关条例,加大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细化明确了认定条件的指标;修订了技术领域内容。

  在研发费用方面,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中小企业,老版的要求是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6%,而新版则改为5%。

  在认定条件方面,新版增加了两条:即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调整了认定条件中对知识产权的要求,取消了“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和“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调整了“科技人员占比”指标,将“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调整为“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当日,培训班还就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作了相关的情况说明。据悉,修订内容主要是为了细化认定条件,增强可操作性,特别是对现代服务业和新业态纳入了支持范围,吸收了新技术,淘汰了落后的技术。

  例如在对知识产权方面的规定,在老版笼统以专利数量考核最高30分的基础上,细化为技术先进程度,对主要产品的核心支撑作用、数量、获取方式分别占分的方式,突出发明专利的含金量,防止部分企业突击申报外围专利;如果企业参与了领域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制定,还可以额外获得2分的加分。对于农业、新兴产业和医药企业还给予了特别考虑,“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一级保护品种”、“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均可作为知识产权领域的申报材料。

  此外,本次修改还突出了领域的技术先进性,淡化产品化痕迹,以往“新型疫苗”、“基因工程药物”这样的产品论述,今后将以“新型疫苗研发新技术”、“生物治疗和基因工程药物技术”这样的描述出现在材料中。

  本报记者 孟佳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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