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幼崽所有权怎么划定
夫妻双方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是,你见过为宠物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吗?郭某和陈某,就为了宠物所生幼崽的所有权问题,产生了纠纷。到底宠物幼崽归谁所有?
郭某家里养了一只品种名贵的公猫,到了交配的季节,郭某想要帮小猫找一个“女朋友”。通过网络上的宠物论坛,他找到了另一个猫主陈某。双方约定,郭某将自家的小猫放到陈某家暂时饲养,完成交配后,郭某获得一只生育的小猫。商议决定后,郭某便将自家的小猫送到了陈某家。
时间不长,陈某家的小猫产下了四只猫宝宝。但是,陈某见这几只小猫品相非常好,于是便将所有的小猫都放到网上进行出售,很快四只小猫就被销售一空。而当郭某找到陈某索要小猫的时候,陈某却表示,自家的猫生育了小猫,当然要归自己所有。郭某家的猫虽然也提供了帮助,但劳损身体生育小猫的,是自家的母猫。在这一过程中,郭某家的猫并没有任何损失,因此他拒绝给予郭某一只小猫。对此,郭某认为双方当初约定就是自己要获得一只小猫,现在陈某拒不履行约定,属于陈某单方面违约。而且,虽然这些小猫为陈某家母猫所生,但是自家的公猫却是这几只小猫的父亲。作为父亲,当然有权获得小猫的所有权。为此,双方发生了争执。
问题一:
宠物幼崽是归其父母共同所有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里的相关规定,宠物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因此,宠物的交配、生育以及幼崽所有权肯定不能按照人类的《婚姻法》来进行规定。因此郭某所称自己的公猫是幼崽的父亲,所以应该拥有所有权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问题二:
郭某与陈某之间的合同应如何判定?
郭某与陈某约定,双方宠物进行交配,完成之后郭某获得陈某母猫所生的一只小猫。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样的约定应属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所附条件为双方小猫进行交配,而赠与财产则为一只小猫。
问题三:
陈某行为是否属违约?
在本案中,双方小猫确已完成了交配,并且产下了幼崽。因此,双方的赠与合同合法有效。不过,《合同法》同时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陈某在撤销赠与的时候,幼猫的归属权也确实没有转移。
而且陈某撤销赠与的决定,也并未给郭某带来直接经济损失。因此,陈某决定撤销赠与,虽然违背了双方事先的约定,但却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问题四:
宠物主人如何避免吃哑巴亏?
现在宠物互配的情况比较多,大家在进行类似活动之前,双方一定要签订相关合同,并且在合同中规定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数额。本案中郭某吃亏,就是因为没有签订含违约赔偿数额的书面合同。如果双方有相关合同,则陈某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向郭某进行赔偿。
周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