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出台 农村电商扶持政策
日前,舟山市出台《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触网”舞动“一创一就”,让农村电商创业就业“梦想更大”。
《通知》所指的电商企业,包括网络零售平台、企业间电商交易平台、其他行业的电商平台等第三方平台;应用第三方平台或自建平台开展电商业务,以及为电商发展直接配套服务的物流等相关企业。农村电商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县(区)及以下的平台或企业。
此次政策主要措施集中在五大块:构建农村电商创业服务体系,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鼓励农村电商企业吸纳就业,强化农村电商人才培养,提升农村电商影响力。
在构建农村电商创业服务体系方面,将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扶持建设一批农村电商创业孵化园,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办公用房、水电、网络通信、培训、仓储等公共服务,对被认定为市级农村电商创业孵化园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的建园补贴。
同时,舟山市将通过贷款贴息、社保补贴、创业奖励、场租补贴等政策,为农村电子商务创业提供支持。例如实体创业者实际经营农村电商企业满6个月后,可在创业地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奖励,其中重点人群享受奖励8000元;网络创业者享受奖励5000元;在创业园区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农村电商实体,在实际经营满1年后,可在创业地享受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年租金的20%,年补贴额最高为6000元;重点人群年补贴额最高为1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通知》还鼓励农村电商企业吸纳就业。例如新创办的农村电商实体新招用人员,并为其办理就业登记,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每年2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通讯员 黄银凤 幸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