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旅游,线上“约”
在线旅游需小心其中暗藏的陷阱。如遭受侵权行为协商不成,务必在投诉时效内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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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我国在线旅游市场规模呈稳步增长态势。随着智能手机应用软件的推广以及人们旅行观念的转变,在线旅游已经成为许多人出行的新选择。据国家旅游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国内旅游人数达到了40亿人次,人均出游接近3次。出游方式上,自助游超过85%,自驾游超过60%。旅游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必要组成部分,正在朝着大众化、生活化的方向发展。
在线旅游说走就走
某高校大四学生周瑶是一个喜爱“说走就走”出去旅行的女孩。笔者见到她时,她正背着背包、提着行李,朝着校门口的方向走去。“你这是要去哪里?”笔者问。“世界那么大,我要去看一看!”周瑶眨了眨眼睛说:“春天打算出去旅游换换心情。”“准备去哪个城市呢?”“大理。有首歌里唱过‘大理三月好风光’,这个时候去游玩刚刚好,而且去大理旅游一直是我的梦想。”周瑶憧憬着回答。
“前天躺在床上玩手机,突然想不如出去旅行,于是在手机上下载了携程App,查找了大理的旅游攻略和旅游路线。接着订机票、订酒店,一气呵成,仅仅花两个小时就安排好了行程。”笔者应和道:“原来如此,说走就走,挺方便的。”“是啊,不像前几年出去旅游,要提前去售票站点订机票,到了目的地之后还要查找地图,四处找酒店、找旅游景点,大部分时间都浪费在收集信息上了。”周瑶感慨道。
结束对周瑶的采访后,笔者打开手机进入了携程旅行App,发现目前在携程旅行上参与在线旅游的人不在少数,一些热门旅游线路的参与人数累计甚至有数万之多。据了解,通过在线旅游App预订机票、火车票和预订酒店的人数也非常多,在线旅游模式下的“说走就走”成为了“周瑶”们最热衷的旅行方式。
说到在线旅游的特征,首先就是“在线”这种模式,极大地提供了信息查阅的便利。其次,攻略游记成为吸睛法宝,美丽的风景配上沿途风景中的个人感受,对于向往旅游的年轻群体具有诱惑力。第三,价格低,优惠多,在线旅游有更大的整合优势,并能根据自己的数据作出分析,推出低价团,十分吸引没有经济来源并且热爱游玩的大学生。所以,在线旅游网站因价格便宜、一站式服务方便快捷而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
大众旅游时代开启
大量的旅行消费推动了在线旅游模式的发展。一方面,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观念的转变,旅游消费市场的需求不断提升,使得在线旅游模式得到了蓬勃的发展;另一方面,旅游市场的发展壮大,也为各种旅游在线平台的生存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在线旅游模式本身所拥有的优势,也为其迅猛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传统的旅游模式下,消费者需要自身对旅游项目进行分析整理,即使是有旅行社的帮助,消费者也不能非常直观地了解旅行项目的详细资料,所以他们需要一个整理了所有旅游信息的平台。而在线旅游模式则恰好做到了这一点,为消费者提供了详细直观的旅游讯息,为旅游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在线旅游模式中提供的旅游预订服务也给出行带来了方便,消费者们可以在合理的价格区间选择自己中意的酒店和旅游方式,免去了不必要的奔波,节省了时间和体力。随着智能应用技术的应用推广以及“互联网+旅游”的持续发力,在线旅游模式恐将代替传统的旅游模式,成为人们出行旅游的首选。
“灰色地带”暗藏陷阱
在在线旅游发展迅速的情况下,在线旅游行业之间的竞争拼杀也显得尤为激烈,甚至出现了规模极速扩张的现象。但极速扩张的背后,则是在线旅游行业的乱象丛生。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不仅使企业陷入了严重的亏损,还经常伴随着服务品质的“大打折扣”,使许多在线旅游消费者对在线旅游的印象“扣了分”。
小陈曾遇到过这样一件事:小陈的老家在江西,临近年关,小陈便通过旅游在线平台预订了返乡的机票。到了返乡的前一天,小陈收到了一条航空公司的短信。短信上说,“您预订的航班出现故障,航班取消,需要改签或退票”。短信上显示的航空公司、航班号及个人信息都完全正确,当下小陈心急火燎地按照短信显示的电话打过去询问。但接电话的人一直在套小陈的话,想知道他的支付宝账户里有多少余额,说要退款。当时小陈觉得不太对,便寻了个借口把电话挂了,打算转天去机场询问。等到小陈第二天去机场,发现航班并没有取消,才明白是一个诈骗短信。小陈想起这件事,至今仍心有余悸。
小陈事后说,自己并没有将个人信息和电话号码透露给其他陌生人,只将航班信息转发给了家人,并没有第三人知道。他猜想,唯一的可能便是在线平台存在漏洞,使得不法分子盗窃到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并发出了这样一条诈骗短信。小陈表示,以后再也不会通过旅游在线平台预订机票,以免再次出现类似的情况。
而在线旅游的一些其他问题也早已为人所诟病,例如行程缩水、高额退票手续费、旅游图片与实地完全不符等。在线旅游的“灰色地带”,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使得众多想尝试使用在线旅游模式的消费者望而却步。
旅游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
笔者在采访中发现,相当数量的旅游者不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许多游客在遭受侵权行为后,甚至将维权当做一件“麻烦事”。因此,旅游者应加强自身维权意识,了解自己在旅游活动中依法或依合同约定应享有的权利,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采取正当合理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在遭受到侵权行为且与旅游经营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消费者通过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向社会舆论媒体反映等,能够有效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也应注意采用合理手段进行维权。如果采取极端的手段维权,诸如拒绝登机、拒绝返程、拒绝下船等不理性行为,结果往往适得其反,不仅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权益,也给自己的维权设置了种种障碍。
旅游者务必提高警惕,规避陷阱,理性出行。首先,最好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警惕低价旅游团。购买旅游产品时看清合同是否存在霸王条款,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是否有明确规定。其次,留存证据,合理维权。如行程中遭遇旅行社及导游擅自更改行程、强迫消费等问题,应注意留存证据,可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局或旅游质监所、旅游执法监察总(大)队投诉。一旦出现旅游经营者单方违约、提供的旅游服务明显“缩水”、造成消费者行李物品损失、故意或过失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欺诈损害消费者利益、私自收受回扣或索要小费等情形,消费者都应及时投诉索赔。值得注意的是,旅游投诉有一定的时效性,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周一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