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超额完成 “八倍增、两提高”目标
近日,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关于浙江省201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256号)文件,桐乡市共有29家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其中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5家,创历史新高。至此,桐乡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88家,提前2年完成浙江省委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八倍增、两提高”目标任务(桐乡目标任务是2017年达到87家),为嘉兴市首个完成“八倍增、两提高”目标任务的县市。
近年来,桐乡市重点选择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内的优质企业进行培育,通过“三大机制”来强化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一是开展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把企业培育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来抓,通过加强“创新型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梯度培育方式,对全市科技企业开展分期培育、分类指导,着力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的高成长性企业,为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储备一支稳定的后备军团。截至2015年底,全市培育创新型企业214家,省级科技型企业237家,累计从中选拔高新技术企业61家,占全市88家高新技术企业比重69.3%。二是建立后备库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深入开展摸排调研活动,对企业专利申请授权情况、技术研发费投入占比情况、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及研发人员占比情况等科技创新活动排摸调研,在全市范围内甄选80家后备企业建立高企后备库。同时,对高企后备库实施动态管理机制,领导小组根据报备情况、现实基础和培育进展情况,采用滚动淘汰的管理办法,每年确定30家左右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对企业各项条件指标进行阶段性评价,根据评价情况甄选优秀企业进行高企最终推荐。三是建立高新技术企业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领导小组通过约谈走访、实地抽查等形式,强化企业自律意识。一方面是帮助企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将来的复审、重新认定做好前期准备;另一方面是督促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自查自纠,保障企业创新能力的可持续性。通过企业内部的管理创新及技术提升,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88.63亿元,同比增长10.6%,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37%,同比提高2.9个百分点。
沈晓燕